南昌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公告
本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南昌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本项目适用于《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采购范围:
提供南昌地铁1、2、4号线站点、电客车、场段和地铁大厦等物业项目所需低值易耗品,保证1、2、4号线地铁站点、电客车、场段和地铁大厦等物业工作的正常运转。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1 获取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24层(南昌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2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报名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打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2 单位介绍信。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5楼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791-83823970
采购代理机构:南昌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24层2405室
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791-86666719 1508351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