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供应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坚决纠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赣财购【2021】5号)有关规定,我司即日起开始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文件费(标书费)的清退工作。
一、文件费(标书费)清退的时间范围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起至今的政府采购项目文件费(标书费)。
供应商办理文件费(标书费)清退应提供以下材料:
为在退款时做到统一规范,退款账户必须为购买方(供应商)公司对公账户。办理退费时,须出具购买方(供应商)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和以下相关资料。
(一)已领取发票
1.领取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的,办理退款时需要将原开具发票原件退回我司;
(二)未领取发票
未领取发票的项目,根据项目收款记录逐一核对后退款。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办理退款时还需要将工商变更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一并提交。
三、其他事项
退费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退费办理地点: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24楼2405室
退费咨询电话:0791-86666719
资料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59号丰和时代大厦24楼2405室
江西誉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